名師工作室選聘成員的條件、權利與職責
1.選聘條件
(1)具有良好的師德修養,較高的理論水平、扎實的業務基礎、突出的教育教學成績、教育科研能力和較好的發展潛質。
(2)具有強烈的進取心,獻身教育事業的熱情,積極鉆研的精神,團結協作和務實的工作作風。
(3)具有中級及以上教師專業技術職務,在教育教學第一線任教5年以上,年齡在45歲以下,
2.成員權利
(1)獲得掛牌名師悉心指導的權利。
(2)所取得的教育教學、科研成果,通過“名師工作室”進行推薦、推廣的權利。
(3)優先參與“名師工作室”立項的各級教育教學科研課題研究的權利。
(4)成果突出、業績顯著者,有優先評優、晉級和評選各類業務職稱或榮譽等權利。
(5)名師工作室成員所獲成果榮譽記入所在工作單位,享受相應的教育教學成果獎勵。
3.成員職責
(1)制定計劃。樹立良好的師德,倡導無私奉獻精神;善于向名師學習,在名師的引導下與工作室其他成員合作交流,共同成長;遵守名師工作室管理條例;制定個人三年發展規劃;每學年制定個人專業發展研修計劃,做好各種研修活動記錄,提交研修總結。
(2)特色展示。在名師的引領下,不斷改進學科教學,總結教育教學方法、經驗與模式,提高課堂效益,實現自我成長,成為學科教學的示范者。每學年在校內進行2次以上教學展示,提交2份以上優秀教學設計或優質課例實錄;每學年參加一次市級及以上示范展示或教學研究課。
(3)能力提升。不斷鉆研教育教學或教育管理理論,堅持教育教學改革實驗。每學期研讀一本教育教學專著,撰寫2篇讀書筆記和教育教學研究札記;每學年完成1篇教育教學論文并在市級及以上刊物上發表,三年內至少有2-3篇論文在市級及以上刊物公開發表或教育部門組織評比中獲獎。每學年參與一項教育教學或學校管理專題研究,三年內參與完成一項市級及以上科研課題,積極參加市級以上各類教學競賽,努力取得好成績。
(4)結對幫扶。指導和幫扶青年教師,實行師徒結對制。每名工作室成員必須結對指導1—3名青年教師,經常聽課、評課,幫助青年教師不斷提高教育教學能力。
(5)網絡互動。參與教師繼續教育和校本課程的開發和授課,三年內至少擔任3次校本培訓課程,協助名師做好全市教師培訓工作。幫助名師維護運行工作室網頁,積極開展在線互動式研討,為名師工作室網頁提供動態的教育教學信息、教育教學資源和教育教學或學校管理經驗。